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》3月1日起实施,根据《修正案》,符合法规结婚的公民,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,增加婚假7天,也就是说,共有10天婚假;合规生育夫妻,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,还可再享受生育假30天,共计128天,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。
(来源:互联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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